人滑动,手里举着枪拼命射击,斜着身子从地上一掠而过,在短短几秒钟下,把手枪子弹完全打光,然后躲到一根石柱后,快速的换上另外一个弹夹。
整整十二发子弹打完,六名红衣匪徒被击中要害基本活不了,其实,按照李曦枪法,一枪一个,十二发子弹能干掉十二个人,但他现在已经习惯两枪杀一个,毕竟他可不想出什么意外。
“玛德,可惜了,要是麦当奴当时弄点声音出来,自己就能先把他解决。”李曦暗暗摇头道。
刚才他开枪,完全是因为用耳朵判断那些人的位置,然后才开的枪,只是当时麦当奴没有弄出声音,没能第一时间判断出他位置,要不然就能先干掉他,这样恐怖分子在没有首领之下,肯定会慌乱起来,那么想要解决他们就容易许多。
麦当奴见到李曦瞬杀六人,心中也吓了一跳,赶紧后退几步,站在一名红衣匪徒身后,双眼怒瞪,嘴里大喊“快,废物,你们都给我冲上去杀了他”
说完,他还不解气,从腰间掏出一支改装过的巨大手枪,朝着李曦的位置开了一枪。
改造过的手枪就是不同,砰一声轰鸣,一颗比普通子弹还要大一点的尖锐子弹在石柱上开了一个大洞,余威不减,从李曦脑袋右侧飞射而出。
右侧头上几根发丝因为空气中的硝烟,从中燃烧,李曦惊得眉头一挑,尼玛老子差点就被爆头。
心有余悸的李曦,对于麦当奴手中的枪可是忌惮无比。
哒哒哒
换好弹夹的红衣匪徒,无数子弹朝着李曦石柱射去,把石柱打的凹凸不平,碎石飞溅。
这种情况下,李曦根本不敢窜出来,耳朵里听着枪声,还有时不时传来的人质惊叫声,这让他意识到赌厅人质太多,继续激战下去很容易伤到所有人,李曦很快就下定决心,必须先冲出赌厅避免大规模伤亡,然后利用自身优势,把麦当奴一伙人个个击破,而不是留在这里和他们拼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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