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第五百章 人生何处不相逢。【求起点订阅】  变身荒野女主播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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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昨夜因为用衣服包着头脸等,算是还好,今夜却因为担心外面的狼群,不敢把自己头脸包的那么死,所以她脸上被咬的很惨。

    等到夜晚过去,天色放明之际。

    狼群虽没攻进洞窟,可贾珑仍旧未曾睡的太好。

    “大家好我是贾珑,你们可以叫我珑爷。嗷呜今天,是我神农架冒险的第三天。”

    “昨天我睡的很不好,因为我被蚊子咬太惨了。”

    一大早,贾珑就提前开播了。

    然后她对观众们大吐苦水。

    一群粉丝们仔细一看,可不是吗?贾珑那张快哭出来的小脸蛋上,被蚊子叮出了好几个苞,通红红的。

    “我以前也说过,在户外有时你最怕的不会是猛兽突袭,因为那概率还会小点,你最应该担心就是蚊虫叮咬,因为这是绝对会发生在你身上的。好痒,下次我一定要带点防蚊水。”

    虽然这样说,但贾珑知道这也仅仅是过过嘴瘾罢了,系统如果这么好讲话,她哪会每次都如此狼狈。

    “外面的狼群应该离开了,我们去试探一下。”

    “如果它们真走了,就先去岸边洗漱一番,然后看看能否制作一个储水的壶子,接着就要上路了,今天可要赶十几公里山路呢。”

    贾珑小心翼翼步出洞窟。

    她身上可谓全副武装,简易弓提在手里,木枪也挂在唾手可得的地方。

    连那几把木刀和石刀,都插在手指一伸就容易取到的腰际部位,可谓是方便之极。

    贾珑背后背着背篓,里面的食物已经被最大程度的去除了异味,为此她甚至不惜用叶子和泥土裹住肉块,一切都以尽量不引起食肉动物兴趣为前提。

    少女一步一停,终于确认狼群应该不在附近了。


    狼是一种毅力和耐力都超群的动物,特别对能够得手的猎物,狼群是不依不饶的,甚至有可能追索几天几夜。

    但对贾珑这样不太有把握的生物,它们放弃也很正常,这就是野生动物在进化过程中,衍生出来的审时度势能力。

    大松口气的贾珑,步到溪边,先是大口大口喝着水。

    昨天傍晚在溪边开始,与狼群大战一场后,贾珑就没有喝过水,现在渴的不行。

    喝个痛快后,她又净了净手脸,顿时刚才还脏兮兮的小野人,重新化为那个娇颜如花,面貌国色天香的小美女了。

    观众们很多喝起彩来,毕竟贾珑的优势除了是荒野大神外,还是一位极为漂亮的可人尤物,如今一洗完脸,颜控全鬼哭狼嚎的。

    只是她脸蛋上几处蚊虫叮咬的肿苞,有点破坏美感。

    “接下来我们要开始制作水壶,不然在山林里赶路,连饮用水都无法保证是万万不能成事的。”

    至于制作饮水壶的材料,贾珑早就已经预留,只是不知道观众们能否接受就是了。

    那就是昨天她刻意留在背篓里的大灵猫一张完整皮毛。

    “大家看,这是昨天那只大灵猫的皮毛,虽然有点血腥,可我接下来要用它制作水壶,可能这水壶会有点怪味,但时间紧迫,也没有别的办法了。”

    贾珑用石刀在皮毛边缘费力的刺出五六个小洞,然后用细藤蔓做绳索,很简单穿过这些小洞口,接着绳索一收,就把整张皮毛扎成一个口袋模样。

    “好了,可以灌水了。”

    贾珑蹲下身子,咕嘟咕嘟的灌了一小袋的水。

    “起码三百毫升的水,足够应急喝的了。”

    “不过在那之前,先尝尝看吧。”

    皮毛其实早就洗干净了,但可能还有点异味。

    所以贾珑打开皮毛袋口,不仅被大灵猫皮毛上的硬毛刺到嘴唇,还喝到一口带血腥味的怪水。

    “呕。难喝要不是实在没有更好的办法了,我肯定不会用它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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